湖南法治報訊(見習記者周萌 通訊員宋鵬 楊維維)
“謝謝檢察官為我東奔西走搜集證據,幫我揪出‘真兇’,找到真正的‘老賴’,還了我清白。”近日,拿到撤訴裁定書之后,案件當事人黎某向常德市武陵區檢察院檢察官孫晶連連致謝。
?丟失的身份證讓他成“老賴”
2009年9月,黎某在常德市鼎城區灌溪鎮打零工。某天早晨,他在一家米粉店吃完早餐后動身前往長沙。到了長沙才發現身份證丟了,一時間也不知道具體丟在了哪里,于是黎某登報掛失,并在長沙市公安局補辦了新身份證。萬萬沒想到,這個丟失的身份證讓他在14年后攤上了“大事”:2023年11月23日,黎某發現手機微信的零錢被限制使用,銀行卡也被凍結。
到武陵區法院詢問后,黎某才得知自己多年前丟失的身份證被他人撿到后冒用,打下了18000元的欠條,且自己已經被武陵區法院強制執行了。案卷里原告提交的涉案人電話號碼和微信號都不是他的,只有一張身份證與他有關,而這張身份證,正是多年前丟失的那張。可自己并不認識欠條中的債主陳某,也從未借過這筆錢。
為了還自己清白,2023年11月30日,黎某申請再審該案,法院以超過再審期限為由駁回。
抽絲剝繭打破“零證據”僵局
向武陵區法院申請再審被駁回后,2024年1月5日,黎某前往武陵區檢察院申請監督。辦案檢察官孫晶初步了解黎某的情況后意識到,黎某本人提供不了任何證據證明自己與欠款無關,要還黎某清白,還需要搜集大量證據。
辦案檢察官將陳某與黎某約至武陵區檢察院,雙方面對面辨認后陳某明確黎某不是與其發生買賣關系的人,且雙方不認識,那真正的欠債人,是誰呢?據陳某介紹,自己在武陵區經營一家食品批發部,其中有一位米粉店老板王某,常年在其食品店進貨,賒賒欠欠也是常態,一開始陳某也沒太當回事,甚至王某真名叫什么,陳某也并不知道。2022年1月,陳某發現王某不再進貨了,便通過微信催促他還款,隨后王某通過微信發送了一張落款為黎某的欠條照片給陳某,并將黎某身份證正反面拍照一并發送。
經過多次電話、微信催討欠款無果后,2023年3月10日,陳某提供黎某身份證照片、欠條、送貨單、微信聊天記錄截圖等證據向法院起訴,法院向陳某提供的欠債人“黎某”聯系方式通過電子送達平臺送達訴訟文書。同年4月24日,法院缺席判決黎某向陳某支付貨款18000元,而后陳某申請強制執行。
通過陳某提供的米粉店老板手機號,檢察官至移動公司和公安查詢到,該手機號的使用者真名叫王某,黎某確實與本案無關。
多方聯動踐行“小案不小辦”
原告討債多年竟找錯了人,而案件中真正的欠債人,一直逍遙法外。2024年1月29日,武陵區檢察院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隨后裁定再審本案。同時辦案檢察官將王某涉嫌冒充他人身份打欠條的違法犯罪線索移送至武陵區公安分局。
公安機關將王某抓獲后審訊得知,王某在其米粉店撿到黎某的身份證,在陳某找其催討貨款時,動了歪心思,冒用黎某身份證打了欠條。5月7日,王某向陳某清償了貨款,6月27日,黎某收到了法院的撤訴裁定書。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每一件小案都是人民群眾的大事,希望我們辦的每一件案件,都能實實在在解決人民群眾的煩心事、揪心事,以檢察之力守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辦案檢察官孫晶如是說道。
責編:周萌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